山东省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全面优化升级企业咨询服务体系
发布时间:2026-02-09 15:52:02
为持续推进“服务面对面、发展手牵手”服务品牌做深做实,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,中心设立审评检查业务咨询服务电话,各审评检查部室对口接听。
电话咨询服务时间:工作日下午14:00-17:00。
一、业务咨询电话
化药补充申请前置服务:0531-51795608
药品审评(化药、生物制品):0531-51795620
药品审评(中药、医疗机构制剂、中药配方颗粒):0531-51795652
化妆品、保健食品审评:0531-51795630
药物临床试验、生物制品检查:0531-51795632
药品(除生物制品)注册核查:0531-51795636
药品生产许可、GMP符合性检查:0531-51795645
药品经营检查:0531-51795654
化妆品、保健食品检查:0531-51795669
二、监督电话
中心纪委:0531-51795615
为持续推进“服务面对面、发展手牵手”服务品牌做深做实,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,中心设立专用咨询服务邮箱。各审评检查部室对口办理咨询邮件,对于简单问题5个工作日内答复,复杂问题10个工作日内答复。
化药补充申请前置服务:[email protected]
药品审评(化药、生物制品):[email protected]
药品审评(中药、医疗机构制剂、中药配方颗粒):[email protected]
化妆品、保健食品审评:[email protected]
药物临床试验、生物制品检查:[email protected]
药品(除生物制品)注册核查:[email protected]
药品生产许可、GMP符合性检查:[email protected]
药品经营检查:[email protected]
化妆品、保健食品检查:[email protected]
为持续推进“服务面对面、发展手牵手”服务品牌做深做实,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,中心将原每两月开展一次的“企业公众开放日”线上咨询,优化为每个工作日进行“面对面 点对点”的现场咨询。具体安排如下:
日期 | 咨询安排 | 咨询时段 | 咨询地点 |
星期一 | 药品检查业务 | 每个工作日 14:30-16:30 | 省药监局 主楼二楼 咨询接待室 |
星期二 |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 审评业务 | ||
星期三 | 中药和医疗机构制剂 审评业务 | ||
星期四 | 化学药品补充申请前置服务审评业务 | ||
星期五 | 保健食品化妆品审评检查业务 |
为提高服务效能,请拟参加企业提前五个工作日通过邮箱报名(各业务部室邮箱可在中心网站“咨询服务”栏目查看)。为便于接收和回复,报名邮件主题请统一为“企业简称+报名公众开放日”格式。咨询内容请以邮件附件(见附件)形式发送。若咨询问题较为简单,企业可以选择电话、邮件答复等线上方式,不必再到现场;确需现场沟通的,相关部室根据企业提供的基本情况提前磋商研讨,以便现场给予更精准答复。
